根据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0〕46号)要求,现对本部门(单位)2025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: 本部门(单位)2025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0万元,其中,面向小微企业采购0万元,占0%。
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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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(单位)名称:淮安市清江浦区医疗保障局(机关)
日期:2026-03-27